房贷还七年 本金不还 银行摇不动锅
近日,一则“银行改变还贷方式,房主7年不还本金还贷款”的新闻迅速引发热议。
据悉,2013年10月,南京市公民蒲先生向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商品房贷款117万元,贷款期限20年,双方约定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但是最近普老师发现,她已经还了七年多的房贷,到现在还没还的本金还是117万,没有任何减免。
关于溥先生的询问,民生银行南京分行首先表示办理该抵押业务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然后解释是经办人员失误造成的。
目前市场上住房抵押贷款的主流还款方式是等额本息和平均资本。先付息后还本的还款方式多用于消费贷款等领域,在房贷中极为少见。民生银行在签约时约定了等额本息,在实际操作中遵循先付息后还本的方法,让人纳闷。按照溥先生的计算,为此他要多付几十万元利息。不仅如此,还意味着付完利息后,溥先生要一次还本金100多万,对他个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很明显,银行违约,擅自改变客户还款方式,给客户造成混乱和麻烦。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作为事件的主要责任方,首先将责任推给离职人员,然后归结为经办人员的进入。恐怕这些说法有些站不住脚。合同约定和业务实际执行中的重大错误,不能简单用一两个人的错误来解释。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个变化是如何贯穿银行整个业务流程的?
银行是金融业的重要城镇,为人民管理“钱袋”。在一般人的理解中,银行的管理远比一般企业规范,相关的业务流程也极其严格。但如果是“房贷还了7年,117万本金根本没还”,相关流程并不严谨。按揭采用先付息后还本的罕见还款方式,扣款金额与合同约定金额明显不符。实施7年了,没人察觉。如果不是蒲老师自己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银行将内部管理和流程审计“外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近年来,银行因流程漏洞接连遭殃。比如去年9月,陕西省榆林市曝光了一起令人震惊的贷款诈骗案。当地银行职员苏某利用近百人的身份,在两年内骗取银行贷款90余笔,最终4282万元无法归还。近年来,各地发生了许多犯罪分子使用他人无效或丢失的身份证申请信用卡的事件。银行宽松的审查给了罪犯一个机会,让许多无辜的人背负了信用的“污点”。
在各种乱象的背后,隐藏着一些银行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而盲目扩张的问题。在绩效考核的压力下,一些银行只专注于拓展业务和增加客户,在更多的商业领域“押地”,而忽略了金融业应有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因此,审计和风险控制往往是无效的。由此可见,对于“房贷已经还了7年,117万人民币本金根本没还”的事件,涉案银行不能简单地把锅扔给特定员工。在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和响应客户维权要求的同时,要反思自身的管理漏洞,完善内部流程。
专业性和严谨性是银行业必须遵守的行业精神。如果银行抛弃这种精神,盲目地“看钱”,这不仅会伤害银行